這個歌名,真的很特別,也用途廣泛。
在大家心目中,都會有這麼一些「最熟悉的陌生人」,可能是前戀人、家人、朋友等等。
而今天佔據我心的,是香港人。
不是想說什麼顏色陣營,這些已講到爛;而我不知道我現在所說的跟顏色有沒有關係,只是覺得,這片地方上的人,實在令我很奇怪。
沒錯,我的確孤陋寡聞,沒像大家常去旅行見識,但世界上其他的人如何生活我不在乎,我只在乎坐在我旁邊附近的左鄰右里;而且如果是那麼見多識廣的高尚人,理應更懂是非和禮義廉恥。
當然這世界沒有絕對的是非黑白,我也不是要追求這些,只是我認為,有些基本的對錯、該做和不該做的事,是不容爭辯的,最底限度,影響到別人的事,是不是該收斂一下?如果自己沒能改變還尚且可以原諒(繼續看下去便知道我在說什麼),但如果根本是自己可以改的,那不是應該去做?
(我說的是,我跟某鄰居的關係。我不是為自己開脫。這個鄰居常「投訴」我家有條渠漏水,但渠這東西不是我說修理便可以修理--我還不知道那是否真的是我家的渠,是不是那麼影響到這家人。而那家人的狗,很是嚇人,又不上狗鏈。狗有腿的,就在四處走,而我超怕狗。
當然各有各說法--鄰居會說你的渠漏水很影響我呀,而我會說你的狗令我很怕呀。我會想問一句,狗容易處理還是渠?當然我有責任去修理我的渠。但訓練你的狗也是你的責任。那人還說:「很小隻而已,才四個月。」但是像警犬的品種,一出現還要「打孖」。害怕也有道理吧。
我想說的,不是渠和狗哪個嚴重。但為狗綁上狗鏈,不要嚇到會怕狗的鄰居,難道是不對的嗎?這是很一般的處理和同理心。別人向你說,你還說話多多來抵賴推搪,是不是很過份?如果太影響到別人生活,是不是該改善一下?)
我覺得香港人越來越自私、太自我中心,永遠想的只是自己。就以養狗為例,其實別人真的會害怕。那些養主常說:「不用怕,很細小而已、不咬人的。」喂,你不怕而已、不咬你而已,為什麼不可以體諒一下別人會害怕?
也正如現在很多提出的噪音問題。
樓下的人跟樓上說(我相信一開始時應該不會兇神惡煞的,都是講道理;加上這樣吵著人,被罵也應該啦!),結果是吵著人的不理會、不改善之餘,還「大聲夾惡」,反罵別人:「是這樣吵的啦,不滿意搬去獨立屋啦。」
我很明白很多事情只是觀點角度的問題,大家有大家的看法和立場,但凌晨還在搬東西、砰砰嘭嘭的、又在拍球呀、放狗亂走和亂便便,這是「一字咁淺」的錯了吧?
當然這世界沒有不自私的人,這類人世界各處都有,但是不是在犯「全世界人都在犯」的錯就不是錯呢?現在常給我很深的感覺,就是「錯」都可以曲解。對的人和事都變成錯的,而錯的人和事卻變成對的。就像一個歪理:女人穿得暴露,所以被強姦也是咎由自取。錯的是那個女人,強姦犯卻脫罪了。喂,穿得暴露便該被強姦了嗎?
指鹿為馬的感覺。